关于做好2015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4.02.2016  16:2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统计工作,认真组织所辖市县相关人员学习统计报表中的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房产统计审核、汇总、填写和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对连续性。 二、2015年房地产统计报表中,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理的住宅区住户物业情况等基本内容。请各地参照国家报表和自治区报表一并上报,同时附上纸质原件(每张报表应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各地在新疆建设网站(网址:www.xjjs.gov.cn)房地产专栏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房地产统计年报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 www.mohurd.gov.cn )首页统计一栏内,下载国家《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 四、请各地于2016年3月20日前,通过传真、QQ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统计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统计填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艾斯卡尔、黄新忠 联系电话:0991-2844122、2326348、2826326(传真)、2824303(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房地产统计报表               2 、2015年物业小区各指标填写说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