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1.02.2015  17: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新水农水[2014]23号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民丰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改造斗渠总长29.297km,改建渠系建筑物共计324座,其中各种节制分水闸256座,带桥各类节制分水闸9座,分水闸8,农桥34座,交通桥17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81亩,共分为9个系统。本项目划为4个标段:第一标段:尼雅乡、萨吾则克乡总长度7.981km, 改建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140座,本标段发包价为:2721570.02元;第二标段:尼雅乡、萨吾则克乡总长度8.666km,改建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164座,本标段发包价:2995892.35元;第三标段:安迪尔乡阿哥孜买提村支渠总长度12.65km,及建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20座,本标段控制价:5153751.94元; 第四标段:萨吾则克乡滴灌部分的1—9号系统,设备采购部分、系统土方工程、管道安装施工,本标段发包价:4064239.9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 第四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年检合格资质,并持有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年检合格的《新疆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从业单位施工许可证》。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新水农牧函[2014]13号文《关于印发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中入围企业(具有生产内镶式滴灌管的能力)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2日10:30时,开标地点在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 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吾布力                                        电      话:138994666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爱民                                电      话: 0903-6196999、18690306933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