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自治区农机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0.2014  15:03

  新农机办函〔2014〕9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适应我区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机化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培养一批思想坚定、决策科学、作风正派、执行有力、管理有方的农机管理人员。根据农业部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安排和自治区农机化人才培养(培训)方案,我局拟定于2014年10月下旬举办一期以地州市农机局主要领导为培训对象的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27日-11月6日,10月26日报到。

报到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电话:0991-8762800)

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区内培训4天,区外学习考察6天(湖北、山东二省)。

二、培训对象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农牧局)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技术推广工作的局领导,自治区农机局领导及局属部分处室站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2、专题讲座。

3、学习考察内地省区农机化新技术推广与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农机安全生产等管理经验。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培训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农机化人才培养资金支付。学员往返乌鲁木齐市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它

请各地州市农机局根据上述要求,尽快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并提前对培训内容进行有关学习和调研,摸清现状、找准问题,以便在培训考察过程中理清思路、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培训,把区内外先进的思想和理念,务实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更好地运用到我区农机化事业建设发展中去。

各地州市农机局务必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及身份证复印件于10月22日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991-8753760(传真)。

联系人: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 毕惠英

联系电话:(0991)4338812    18999202686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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