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拟推荐表彰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公示

06.09.2016  07:06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226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面向基层、倾斜一线的原则,通过地州市逐级推荐,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表彰国家级优质服务窗口12个,拟表彰自治区级优质服务窗口19个,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拟推荐表彰单位(12个)

1.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

2.新疆塔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4.新疆克拉玛依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5.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窗口

6.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六工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7.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天山区分局

8.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

9.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阿拉哈格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10.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办公室

二、自治区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拟表彰单位(19个)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办服务大厅

3.塔城地区沙湾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阿勒泰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

5.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6.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

7.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哈密市公共就业服务局人才服务中心

9.吐鲁番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办服务大厅

10.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1.阿克苏市红旗坡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12.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办大厅

1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大厅

14.喀什地区疏附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5.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16.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办服务大厅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18.新疆12333电话咨询中心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

对上述拟推荐表彰的窗口单位如有意见建议,可向驻厅纪检组和人事处反映。

举报电话:0991-3689636 368962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