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8.10.2017  02:19

 

新人社函〔2017〕596号

关于申报自治区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

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外事、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38号)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申报变化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服务大局、按需引进,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支持在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二)申报特点

1. 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突出国家级项目特性,设置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四大类人才引进项目;保留首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及示范推广项目;取消“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不再单列“外国专家组织项目”。

2. 加大重点支持力度。 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两型社会等国家战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外国专家局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人才引进项目。

3. 规范计划批复方式。 规范预算管理,批复的项目与资助金额一一对应,不再打捆下达资金;增强计划刚性,不再安排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中期调整。根据项目专家评审的结果,提供一定比例的备选项目,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在项目计划执行中调整之用。

(三)项目类型

1. 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需求,支持引进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和科技产业创新人才。大力引进适合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领军人才、顶尖人才。 2018 年将对此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 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国际金融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3. 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引进基础科研、经营管理与实用技术人才,引入国外优良品种、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

4. 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优秀人才,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生态环保等行业健康发展。

5. 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首席外国专家应是本领域、本行业顶尖人才,是我国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申报平台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科研实力,以及处于先进水平、协助首席外国专家的专业团队。

6.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级专家;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7.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国家级引智基地)人才引进和成果推广。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二、申报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要充分论证,确保引进专家及其来华时间等信息的准确度,同时根据有关经费标准测算经费申请额度。据实填报各项信息,保证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不要拼凑“”项目。

2.引进专家项目所有类别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在填报引进专家项目类别时,首先根据行业领域选择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四类人才引进项目其中一类填写项目申报表,之后根据引才层次选择申报项目是否属于首席或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单选、多选或不选。

3.“外国专家组织项目”不再单列,项目单位可按相关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国家外专局将通过组织国内专家评审等流程进行统一审批。未获国家立项的项目,可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组织实施。

4.所有类别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eo.safea.gov.cn/login.php)在线申报。各引智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把好保密关和安全关,不要上传涉密内容,要注意甄别,防止引进存有安全疑点的境外专家。

5.请各引智主管部门在 市级主管单位 意见 页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页签字盖章后由项目单位扫描上传。纸质申请表留存在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备查,国家外国专家局不再接受纸质项目申请表。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留存备查。

6.填报2019年-2021年三年项目库和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部预算评审要求,须提供2019年-2021年三年引进专家项目库和经费预算表。该表格由《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单位在线填写2018年项目申请表时,需同时填写2019年-2021年引进专家计划和经费预算。

7.各引智主管部门在汇总报送人才引进项目时,请认真复核把关,并按重要程度对项目进行排序,并于 2017年 1 1 15 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网上审核。

8.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引智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计划和预算的公函、项目计划汇总表和项目申请表(由《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2019年-2021年引进专家项目库和经费预算表, 各一式一份 。请于 2017 1 1 20 前报送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三、2017年项目总结报送

各项目单位及引智主管部门须及时在线填报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如有2017年项目执行计划调整的情况,须在 201 7 1 1 10 前报送项目计划调整公函,内容应包括:调整的具体情况及详细原因等。

各引智主管部门须于 201 7 11 30 前报送2017年项目执行情况表及引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执行各类别项目数、聘请专家人数、经费等,执行情况分析,取得的工作成绩、典型成果、专家案例等。各类别 项目执行情况表纸质材料 留存在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备查,不需再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新的项目工作要求,以突出工作重点、提升质量效益为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时间节点,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项目计划工作。 对未认真审核、按时申报 2018 年度项目计划, 未按时报送 2017 年度 项目执行情况 总结等材料的部门, 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将不批复其 2018 年项目计划。

联系人:陈海歌,米拉

电话:0991-3689756

附件:

1.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下载)

2.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下载)

3.2019年-2021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库和经费预算表.docx (下载)

4.行业分类表和职称分类表.docx (下载)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