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12.09.2014  13:25

  红山网讯(记者  唐荣)9月11日,来自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最新消息,乌鲁木齐市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已经开始申报。 

  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支持外经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类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2013年或2014年1-8月份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申请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类项目的企业,必须是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的企业,两个申请项目均要求企业在自治区境内注册,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近五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支持外经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类项目,意在支持区域外经贸协调发展和外贸转型升级。鼓励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培育优势、特色外向型经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举办国际性展会,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际营销网络、提升外贸发展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课题研究等外经贸发展事项。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类项目,则意在鼓励年度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内容包括:企业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宣传、推介及展览,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境外投(议)标等。其中对周边国家、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的拓展,以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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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吾 通讯员李丰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