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结果的通知

03.03.2015  18:30

 

新人社办发〔2015〕26号

 

关于公布自治区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

年检结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报告的批复》(外专文发〔2014〕31号),准予我区16家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通过2014年度年检注册(名单见附件1)。

经认真核查我区各聘请资格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自检报告》,准予68家聘请资格单位中的56家年检注册(名单见附件2);4家单位暂缓注册(名单见附件3);8家单位注销聘请资格(名单见附件4)。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对2014年度我区13家新申请聘请资格单位中的8家给予聘请资格认可(名单见附件5)。

未通过年检及申报的单位应高度重视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认真查找和纠正聘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条件后,将整改报告或重新申请聘请单位资格的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获得批准后方能开展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

附件:1.国家外专局准予注册的单位名单

2.准予注册的单位名单

3.暂缓注册的单位名单

4.注销聘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5.新批准聘请资格的单位名单.doc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