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08.05.2018  22:02

2018年5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新政办发〔2018〕40号)。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汛期(4-9月)已经到来,我区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我区2018年度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了趋势预测,同时对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进一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能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实基础。

防治方案主要有4项内容:一是对2017年地质灾害概况及地质灾害预测进行了评价;二是根据全疆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和2017年地质灾害及地震发生情况,结合2018年新疆气象、地震趋势预测及2018年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对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了预测,明确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预防灾种和防范期;三是明确了我区2018年49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提出了防治措施;四是对我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地质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