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及驾驶员(新农机函〔2016〕16号)

26.12.2016  17:5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技术状态,强化源头管理,减少事故隐患,现就做好2017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机械检验时间安排

年检时间原则上从2017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各地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17年度集中检验时间,集中年检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半年,各地、州、市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上年度检验有效期限内安排。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农业机械,经各地农机安全监理站(所)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补检,但不得跨年度。

二、检验对象和范围

2017年1月1日前,凡在我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均属年度检验对象。2016年底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号牌、行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不再办理年度检验手续;凡擅自改装、拼装、与行驶证或档案记录不相符以及未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农业机械,须先整改恢复原状并补办有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年度检验。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管理和实地检验工作,继续按照《自治区危机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州结合实际,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开展第二轮(2017年至2019底)安全检验,要认真查外观,看性能,对容易导致人员伤害的机械部件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经检验合格后发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号牌和检验合格证。要收存相关表格并及时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相关信息(包括机主联系电话)录入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信息系统》中。

三、检验内容

     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要求进行,不得走过场,检验中至少有两名以上农机检验员实施检验并签字认可。

(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相关规定、标准。对参加检验的农业机械,要严格依据《拖拉机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拖拉机运输机组安全技术运行规定》、GB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拖拉机、第五部分:挂车、第十二部分:联合收割机的规定和其它相关规定认真检验,保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符合要求。根据农业机械登记情况和调查摸底情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按规定报废,对长期不参加检审验的予以注销。

(二)加强重点安全部件和装置的安全检验。各地农机检验员要加强对拖拉机制动系管路、转向系横直拉杆,轮胎磨损,照明灯光及信号装置、雨刮器、后视镜、安全防护设施等重点部件的检验,挂车部分必须安装并连接制动装置,尾部需喷涂放大的号牌,不符合标准的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努力提高安全保障性能。在检验中,要认真确认车架号、发动机号码、车牌号码与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强制保险凭证上记载的号码是否一致。

(三)认真落实免费检验政策。各地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16〕86号)免收5项农机监理费的要求,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落实经费,在检验中不得收取费用,实行免费检验。

(四)协助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办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农机局和自治区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农机监字〔2007〕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保监发〔2010〕19号)要求,在检验的同时,要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出具必要的保险单(民、汉文)、保险卡和正规发票,确保广大农牧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同时,拖拉机交强险应严格按照兼用型拖拉机和运输型拖拉机定额保单进行分类参保,严禁强制农机户购买除交强险以外的商业保险。

(五)继续做好反光警示标识粘贴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粘贴农机安全反光警示标识工作的通知》(新农机监〔2011〕4号)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行业标准,做好拖拉机拖车尾部反光警示标志粘贴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对农机手购买反光警示标识进行补贴,推行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等安全性能改造提升,切实提高夜间行驶安全系数,避免夜间事故发生。

四、驾驶员审验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审验应按照《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2016年12月31日前驾驶证有效期满6年的,均应参加审验。申请人应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提交《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检验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根据本辖区农时季节情况,制定年度检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检时间、地点、免费检验的程序和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年度检验期间各地(州)市农机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乡(镇)政府承担本辖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监理机构要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短信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免费检验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机手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三)创新手段,确保质量。要采用设备检验和人工检验相结合等方法,原则上要求每个县市配备一套检测设备,已配备农机安全检测设备的地、州、市要加大对安全检测人员培训及设备的使用、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现有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的作用,努力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科学准确,保证本地区农业机械在册台数20%的拖拉机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验。

(四)完善检审验信息的采集录入。农业机械机主、农机驾驶员联系电话作为必填项,需填入表格并录入系统,  2017年的检验率、持证率和上牌率将通过微机查询方式计算,各地要严格落实应审尽审,及时将检审验信息录入系统,努力提高检审验率。

(五)简化手续,优质服务。要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优化简化年度检验工作办事程序,简政放权,以乡镇(农场)或村为单位,设立相对固定检验场所,尽可能做到就近检验,检验中使用礼貌用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

(六)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各地要严密组织检验,坚决杜绝未检验机车就办理年度检验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紧密协作,联合执法,加大田间路查力度,未参加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车不得使用。

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年检完成的数量、检验率等情况进行专项总结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上报我局监理总站。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