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的通知

20.12.2016  20:02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疆政法综治系统广大通讯员为新疆平安网各频道栏目提供了大量生动鲜活的新闻稿件。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广大通讯员投身网络宣传,围绕总目标以实际行动谋划推进新疆平安网发展建设,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被评选人需具有新疆平安网注册通讯员资格。

  2.2016年度为新疆平安网提供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无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

   二、评选名额

  全疆政法综治系统共评选产生30名优秀通讯员。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按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16年12月20日-12月31日)。由各地(州、市)政法委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的宣传工作负责处室,以及新疆平安网编辑部按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其中,各地(州、市)政法委推荐不超过5人,自治区政法各部门推荐不超过10人。

  2.评审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10日)。由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初评,遴选确定入围名单。

  3.公示阶段(2017年1月11日-1月20日)。入围人员信息将在新疆平安网相关栏目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2017年2月)。评选结果将在全疆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会议上进行公布,并发放优秀通讯员荣誉证书。

   四、其他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推荐失实、通讯员有抄袭行为等情况,将撤销通讯员参评资格,严重者还将取消通讯员注册资格。

  2.坚持客观原则。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填写《2016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推荐表》,确保业绩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3.电子版照片要求。推荐人选需提供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所在单位+姓名”。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传真至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过期将视作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  楠  马  芳

  电话:0991-2382275  0991-2382285

  传真:0991-238228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点击下载): 2016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推荐表  

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

2016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