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1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4〕107号
关于做好自治区201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自治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2号),切实做好我区人力资源市场2014年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制度修改情况。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2014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 增加了新表LM3。
为了方便直观了解各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总体情况,2014年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报表制度在原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LM1)、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表LM2)基础上增加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表(表LM3)。表LM3仅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统计部门填报(可使用统计软件的自动生成)。 二是 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上增加了“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及其指标解释;在LM2表中增加了指标项“猎头服务:委托推荐岗位数”及其指标解释。
二、启用网络版统计信息系统。为便于统计,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 (网址: 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 )。从今年起,全区各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需通过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 上报数据。统计数据采取逐级审核、汇总方式报送。县(市、区)一级审核本县(市、区)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地(州、市)审核所属县(市、区)提交的汇总表(及地州市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自治区负责审核所属地(州、市)提交的汇总表(及自治区本级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最后由自治区对全区数据确认并汇总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各机构可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按报表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情况,选择报审部门并提交数据,等待审核。各地(州、市)或县(市、区)市场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地及管理机构数据审核无误后,向报送地或机构回复“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由报送地或机构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直到“审核通过”。各级市场管理部门的用户名采取授权方式,即:自治区级的用户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地(州、市)的用户名由自治区授权(见附件2),县(市、区)用户名由所属地(州、市)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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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的沟通协调,按照统一的市场统计口径开展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对下布置,按时保质保量报送本地区市场统计数据。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 2015年2月20日 前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网上报本地人力资源统计数据。为方便工作,加强沟通,请于 2015年1月10日前 将本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联系人报名表(见附件3)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 人:李建羽
联系电话:0991-36896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部分
2.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地(州、市)级授权
3.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联系人报名表.doc
(附件请在 www.xjrs.gov.cn 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