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 《乌鲁木齐晚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09.10.2015  12:42

各区(县)党委,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党委:

乌鲁木齐晚报》(以下简称《晚报》)是乌鲁木齐市委机关报,肩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展现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反映社情民意,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界力量的重要职责,是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领全市各族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导向和价值导向的重要舆论载体。认真做好《晚报》征订工作,对于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精神,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对于引导全市上下面对新形势,把握新机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全疆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首善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市委有关领导同意,现就2016年度《晚报》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征订工作

做好《晚报》征订工作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把《晚报》订阅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形成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部门集中精力抓的工作格局。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2016年度《晚报》征订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系统的征订工作。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过问本部门、本单位《晚报》征订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晚报》征订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文明办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2016年度《晚报》征订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订阅途径,扩大订阅范围

要不断创新《晚报》订阅途径,继续坚持和推行“集订分送”“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鼓励采用将《晚报》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的做法,不断扩大《晚报》覆盖范围。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晚报》征订工作,并努力扩大《晚报》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肃征订纪律,落实征订要求

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报党刊订阅范围、订阅经费有关规定,优先确保党报党刊发行稳定,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应首先订阅《晚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各级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中央级党报党刊、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要严格限定公费订阅报刊种类,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有关部门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四、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办报质量

晚报》要充分发挥传递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声音的喉舌作用,全力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始终保持党报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可读性。同时,《晚报》也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打造优良品牌,不断提升办报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扩大《晚报》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党报发行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拓展发行空间,深入挖掘市场潜力,不断扩大《晚报》社会影响力。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