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乌鲁木齐晚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03.11.2014  11:14
     各区(县)党委,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党委:

  《乌鲁木齐晚报》(以下简称《晚报》)是乌鲁木齐市委机关报,发挥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反映首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就,营造社会和谐稳定舆论氛围的重要作用,是引领全市各族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导向和价值导向的重要舆论载体。认真做好《晚报》征订工作,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精神,了解市委工作部署和市情民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市委有关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度《晚报》征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订工作

  做好《晚报》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晚报》征订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2015年度《晚报》征订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系统的征订工作。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过问本部门、本单位《晚报》征订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扩大《晚报》覆盖面。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文明办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2015年度《晚报》征订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订阅途径,扩大有效订阅范围

  2015年度《晚报》征订工作,要不断创新订阅途径,继续坚持和推行“集订分送”、“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鼓励采用将《晚报》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的做法,不断扩大《晚报》覆盖范围。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晚报》征订工作,努力扩大《晚报》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肃征订纪律,落实各项征订要求

  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报党刊订阅范围、订阅经费有关规定,优先确保党报党刊发行稳定,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应首先订阅《晚报》等重点党报党刊。要严格限定公费订阅报刊种类,各级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中央级党报党刊、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四、增强品牌意识,切实提升办报质量

  《晚报》要充分发挥传递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声音的喉舌作用,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始终保持党报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可读性,切实提高党报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办报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扩大《晚报》影响力和竞争力。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党报发行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拓展发行空间,深入挖掘市场潜力,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