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2016年度义务献血活动

30.11.2016  03:33

  为落实和平北路社区下达的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红十字精神,11月10日-18日,我局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接到献血任务后,局机关的党员干部们主动报名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其中克甝、王焱、常缈、胡海燕、蒲昭霞、贺江彬等同志光荣的献出他们的爱心之血。

 

  在献血现场,参与献血的同志们纷纷表示能够献血说明自己身体健康,虽然个人献血量有限,但希望自己的鲜血能够给需要的人带来帮助,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去,为社会奉献一份爱和力量。

  另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参加乌鲁木齐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按其献血量等量用血;献血累计8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和孩子)用血时,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日前,我局已领取了“单位无偿献血证”,今后我局在职的干部职工及离、退休的干部职工若要使用“单位无偿献血证”,只要与服务中心联系,都将享受“单位无偿献血证”相关的用血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