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下东岸干渠招标公告

30.01.2015  13:45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下东岸干渠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4〕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下东岸干渠25+050~29+684段设计流量12m 3 /s,防渗改建长度4.634km。

2.2招标范围:

2.2.1 建设内容:防渗改建渠道4.634km,改建分水闸2座、陡坡1座,汇水口1座。

2.2.2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改建渠道桩号25+050~27+556,长度2.506km,采用浆砌石和现浇砼板衬砌,下设碎石垫层。发包价为4315769.49元;

第二标段:改建渠道桩号27+556~29+684,长度2.128km,采用现浇砼板衬砌,下设碎石垫层。改建分水闸2座、陡坡1座,汇水口1座。发包价为3285238.01元;

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发包价:13.95万元。

2.2.3计划工期: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5月30日(总工期: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3日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www.xjslt.gov.cn 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2月 13日 11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泽普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廖志来

联 系 电 话:15886886676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陆冰雪

联 系 电 话:1879954666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