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的函

03.03.2016  23:13

 

新人社函〔2016〕98号

关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号)安排,我区于2016年1-2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予以报送。

2016年3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号)安排,我区于2016年1-2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本次活动重点突出,服务到位,成效显著。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号)下发后,我厅高度重视,结合自治区实际,立即会同自治区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5〕140号)。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自治区及各地、州、市分别成立了由人社部门和残联主要领导参加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为使活动有序开展,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就业政策

为使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人心,全区于2016年1月初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政策宣传彩页、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宣传,使全区群众和企业知晓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使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国家和自治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让更多的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参与到此次援助月活动中,做到“宣传到位、登记到户、帮扶到人、信息到手、服务到家”。

三、深入走访调查,实名登记认定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结合自治区城乡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等方面规定,夯实入户摸查家访等基础环节,继续完善对于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登记认定和动态管理机制,对辖区内的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将辖区内未就业和符合享受各类补贴政策条件的困难人员,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以及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纳入实名制普查系统。阿克苏地区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定点监测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全员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就业援助。

四、摸清需求,帮扶到位

各地、州、市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精准就业帮扶。乌鲁木齐市将就业援助对象分成A、B、C、D四类,其中,对家庭特别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纳入A类管理,援助时将对其实行“不挑不捡72小时即时就业”的承诺服务。对希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纳入B类管理,对其重点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对愿意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纳入C类管理,对其提供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等。对单一要求实现正规、稳定就业人员纳入D类管理,对其提供有效的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阿勒泰地区根据实际,总结往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经验,把城镇“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人员及其他需帮助就业的困难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了对这三类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四送”援助活动。喀什地区莎车县针对大多数就业困难人员(老弱妇女、残疾人)体力较弱的实际,集中开展了缝纫、刺绣、地毯编织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他们学到一技之长,树立就业、创业信心。

五、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在扎扎实实开展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各地、州、市普遍建立了重点援助对象跟踪帮扶责任制度,调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妇联、残联、工商、团委以及工商联等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共同参与,寻求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切实落实再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重点依托街道、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开展服务进社区、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进行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做到了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技能特长清、择业要求清,基本做到情况明确、底数清晰、数据真实。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活动期间,全区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4439人;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16828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3165人,低保家庭人员6578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111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238人,低保家族成员318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013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620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922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企业548家;企业招用登记认定的困难人员2378人。

附件: 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填报时间:2016年2 月29日 (单位盖章)

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户数

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

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户数

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户数

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数

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总数

企业招用的登记认定的困难人员人数

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其中低保家庭成员人数

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其中低保家庭成员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4439

16828

3165

6578 

9111

1238

3187 

10133

 620

 837

 922

 548

2378

单位负责人:朱坚 审核人:曹云 填表人: 马晓燕 联系电话:0991-3689877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