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220万人

21.06.2017  13:50

  6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到2020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00万人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85%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

  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就业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重点工作措施和9项行动计划。

  8个方面任务措施是: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职业培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大力推进南疆四地州就业。

  9项行动计划是:实施南疆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实施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训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计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通过实施9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区将实现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33万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3万人;对5万名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帮助1.5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选拔2万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并推荐实现就业。同时,在地(州市)级建设一批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在县市级建设一批地方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建成20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一县市一基地一园区”的目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

  “到2020年,全区所有行政村将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站,基本实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明宏说,“自治区还将在地(州市)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在县(市区)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创业指导员队伍,形成‘面向人人、四级联动’的创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