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费该缴了

28.09.2016  16:06

亚心网讯,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于近日出炉,涉及乌市86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其中低保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

今年1月1日,乌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同城同待遇,缴费也将统一标准。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参保人员要在2016年12月25日前缴费,本年度内扣款成功人员方可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因此,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务必在每次银行扣款时间前将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以确保扣款成功,2017年本人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据介绍,2017年度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费240元;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持《残疾人证》、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50元,其中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家庭学生和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划扣期前,按照新年度缴费标准将所需资金存入其申报的缴费银行卡中,并在12月初查询缴费划扣情况。对划扣不成功的,向缴费社保分局或所在社区(村队)查询划扣不成功原因,并在年底前及时更正并完成缴费。

对学校、银行划扣有困难的参保居民及选择集体缴费的村(队),仍可沿用上年度现金缴费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