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1.07.2017  04:33

 

新人社函〔2017〕36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

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外事、科研)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7〕9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224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八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引进主体应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为中外企业,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

(二)“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长期项目申报人引进后应至少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短期项目申报人应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申报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四)长期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五)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申报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七)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一次性经费补助。长期项目入选专家享受100万元补助,短期项目入选专家享受50万元补助。

(二)科研工作经费补助。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长期项目入选专家可获得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于短期项目入选专家,不提供科研经费补助。

(三)外国专家工薪补助。长期和短期项目入选专家都可获得,补助标准为不超过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60%,原则上每年每位外国专家工薪补助总数不超过60万元。

(四)在出入境、居留、保险、医疗、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特定政策和待遇。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个人陈述视频资料、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另需提供破格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打印填写。其中,“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余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2.附件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3.个人陈述视频资料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4.对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引进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应提交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时,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1.纸质材料格式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破格申报材料另附;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页面左侧封胶装订;纸质材料应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

2.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整套材料电子版(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个人陈述视频资料、2寸蓝底证件照、破格申报材料)应刻入一张光盘;附件材料和破格申报材料应为PDF格式;每位申报人电子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用人单位名称”方式命名(英文全名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JeffersonHILL);文件夹内的申报书、附件、人才简要情况表以及破格申报材料应分别以“申报人选英文全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如:AnthonyJeffersonHILL+附件);电子照片以“申报人英文姓名+用人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三)申报材料电子模板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xinjiang.caiep.net)下载申报材料,填写时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长期项目。

(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3)《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

2.国家“千人计划”外专短期项目。

(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3)《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国家、自治区发展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人才结构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人才,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二)各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四)项目申报采用属地原则,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其它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州)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审查后报自治区外国专家局。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联系人:米拉

联系电话:0991-368975613999902517

传真:0991-36899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社厅533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