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各地州市培训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5.11.2016  12:02

 

新人社函〔2016〕685号

关于2016年各地州市培训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建立职业培训质量检查评估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2016年9月,我厅对各地州市职业培训质量进行了大检查。经各地州市自查和自治区现场检查,全面梳理了各地州市培训质量管理情况。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地质量管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州市于9月10日-10月10日陆续报送自查报告。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的地州市是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巴州、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和昌吉州。结合自查报告材料报送情况和自查报告质量,评估结果如下:

表1:各地州市培训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指标及

      权重

地州市

结构

完整

2 0%)

覆盖

县市 (20%)

自我

评分

(20%)

存在

问题 1 0%)

工作

措施 (10%)

意见

建议

10%)

按时

提交

10%)

总分

排名

总体

14.93

8.93

11.64

7.57

7.29

5.00

8.14

63.5

 

乌鲁木齐市

20

20

10

3

8

3

10

74

3

昌吉州

15

5

10

8

8

5

10

61

9

克拉玛依市

15

10

10

8

3

5

10

61

9

吐鲁番市

20

20

15

10

10

8

8

91

1

哈密市

15

5

15

10

8

10

8

71

5

博州

10

5

5

8

5

3

10

46

13

伊犁州

20

5

15

8

8

10

8

74

3

塔城地区

10

5

10

10

8

5

6

54

12

阿勒泰地区

10

5

5

5

5

3

10

43

15

巴州

15

5

15

8

8

3

8

62

8

阿克苏地区

15

5

15

10

10

3

10

68

6

克州

10

5

10

5

5

3

8

46

13

喀什地区

20

20

20

8

8

3

3

82

2

和田地区

14

10

8

5

8

6

5

56

11

二、培训质量管理基本情况

(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6月底,全区开展职业培训50.5万人,完成年培训目标任务73.33%。其中:培训城镇失业人员4.77万人,完成92.8%;培训农村劳动力27.34万人,完成76.5%;创业培训3.2万人,完成79%;企业在岗职工培训15.13万人,完成63.19%。

完成任务量最大的地州市是乌鲁木齐市(1.9万人);完成任务比例超过100%的地州市是伊犁州(148%)、阿克苏地区(142%)、阿勒泰地区(132%)、克州(125%)、巴州(119%)、昌吉州(118%)、乌鲁木齐市(112%)。

未实现任务过半的地州市是克拉玛依市(45%)、塔城地区(33%)、和田地区(15%)。

2.专项培训情况.

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计划9.52万人,培训4.92万人,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51.7%。完成率较高的地州市是吐鲁番市(250%)、伊犁州(206%)、克拉玛依市(133%);完成率较低的地州市是塔城地区(18%)、和田地区(19.7%)、喀什地区(23%)。

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计划6.65万人,完成2.09万人,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31.4%。完成率较高的地州市是克拉玛依市(104%)、乌鲁木齐市(95%)、伊犁州(94%);完成率较低的地州市是吐鲁番市(4.8%)和塔城地区(13%)。

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计划培训9000人,完成7244人,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80.49%。完成率较高的地州市是伊犁州(493.5%)、喀什地区(105%);克州和巴州未开展此专项培训。

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6986人,完成4087人,完成年培训目标任务58.5%。完成率较高的地州市是克拉玛依市(128%)和博州(94%);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未开展此专项培训。

(二)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

1.总体情况。

全区总体实现培训后就业32.17万人,就业率70%。其中: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后就业率75.7%、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69.2%、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29.4%。

技能培训后就业率最高的地州市是塔城地区(95.08%),就业率最低地州市是喀什地区(32.99%)。

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最高的地州市是哈密市(70.27%),创业成功率最低的地州市是克州(14.29%)。

2.专项培训情况。

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后实现就业4万人,就业率81.3%。培训后就业率较高的地州市是乌鲁木齐市(100%)、塔城地区(99.9%)、阿克苏地区(98%);较低的地州市是克拉玛依市(41%)、喀什地区(51%)和克州(61%)。

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后实现就业1.15万人,就业率54.9%。培训后就业率较高的地州市是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均为100%;较低的地州市是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均为0。

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后实现就业0.61万人,就业率84.7%。

(三)培训政策执行情况。

1.培训补贴发放情况。

各地州市培训机构共申请培训补贴资金3.33亿元,实际发放补贴1.77亿元,实际补贴资金占应补贴资金的53.15%。实际补贴人数15.52万人,人均补贴1141.1元。

补贴资金发放率最高的地州市是哈密市(100%),最低的地州市是巴州(10%)。

各地州市共获得专项培训补贴资金1.2亿元,实际发放补贴0.52亿元,实际补贴资金占应补贴资金的43.3%。

专项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比例较高的地州市是博州(100%)、伊犁州(64.39%)、喀什地区(58.49%)。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和巴州未拨付专项补贴资金。

2.培训政策落实和机构管理情况。

部分地州市出台了落实自治区培训政策、资金管理和机构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吐鲁番市出台《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制定了《关于完善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阿克苏地区出台《职业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公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定》;喀什地区出台《就业资金分配办法》和《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工作指南》;博州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纺织服装产业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和田地区制定《2016年劳务经纪人培训实施方案》。

(四)培训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系统内培训人次为43.6万人,占同期统计数据的86.39%。培训人员信息上线率超过90%的地州市是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哈密市。

系统内就业创业人数6714人,占同期统计数据的2.08%。

系统中申报培训补贴人员6.2万人,占同期统计数据的22.2%;系统内培训申报补贴资金5548.67万元,占同期统计数据的16.7%。

2.专项培训情况。

各专项培训信息数据上线率分别是: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35.43%)、新成长劳动力(62.5%)、高技能人才培训(86.95%)、国家通用语言培训(72.16%)。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34所高校中,有4所高校上传了上半年培训信息,系统培训人数700人。

三、质量检查评估结果

此次质量大检查评分标准设立一级指标4个: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培训实名制管理情况、自查质量。二级指标12个: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占比、创业培训后创业人数占比、取得高级工证书人数在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中的占比、培训参加人员纳入系统占比、培训结业信息纳入系统占比、培训后就业(创业、鉴定)信息纳入系统占比、申领补贴信息纳入系统占比、自查报告。相关数据以各地州市自查报告为主,结合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职业培训情况的通报和现场检查情况。

评估结果:

优秀地州市(≥85分)2个:吐鲁番市、伊犁州。

良好地州市(70—85分)8个: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昌吉州、巴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克州。

合格地州市(60—69分)3个: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

不合格地州市(<60分)1个:和田地区。

表2:各地州市培训质量检查评分表

指标及

      权重

地州市

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30%)

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

(20%)

培训政策执行情况

(20%)

培训

实名制

情况

(20%)

自查

质量

(10%)

总分

排名

总体

26.15

15.20

13.64

13.93

6.35

75.27

 

乌鲁木齐市

25.8

19.3

16.00

14

7.40

82.5

3

昌吉州

30

18.5

14.00

10.8

6.1

79.4

5

克拉玛依市

26

15.5

10.00

6.4

6.1

64

13

吐鲁番市

28.8

16.5

16.00

20

9.1

90.4

1

哈密市

29

12.5

12.00

14

7.1

74.6

8

博州

28.5

17

12.00

15

4.6

77.1

7

伊犁州

30

20

18.00

14.2

7.4

89.6

2

塔城地区

17.5

18.5

12.00

15

5.4

68.4

11

阿勒泰地区

28.5

13.5

11.00

16.2

4.3

73.5

9

巴州

27.5

15

14.00

14.8

6.2

77.5

6

阿克苏地区

30

16

14.00

14.4

6.8

81.2

4

克州

30

13

12.00

12

4.6

71.6

10

喀什地区

22

3.5

18.00

14.2

8.2

65.9

12

和田地区

12.5

14

12.00

14

5.6

58.1

14

  四、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培训补贴政策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

1.部分地区未执行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与就业培训补贴并行政策。

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专项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用于纺织服装企业新招用新疆藉员工的岗前培训补贴。2016年,自治区明确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与就业培训补贴并行的政策,即所有符合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无论其是否在当前享受自治区就业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均可获得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但部分地区对该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允许劳动者在领取新成长劳动力专项培训或技能培训补贴后,再次申领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造成符合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得不到政策补贴,造成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资金沉淀问题。

2.部分地区降低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要求。

自治区新成长劳动力专项培训管理政策规定,凡是纳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的职业,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以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培训合格的依据,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作为稳定就业的依据;人社部门认定培训合格和稳定就业后分别补贴培训费的50%。但部分地区擅自降低政策要求,使部分开展新成长劳动力专项培训的培训机构和企业,以岗位培训名义,审核培训开班和培训结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特别是部分纺织服装企业开展的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基本为流水线单项作业,达不到缝纫工等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培训要求。企业为追求更高补贴,申请新成长劳动力专项培训,县级人社部门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查培训课程设置、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按规定拨付专项培训补贴,造成培训资金浪费。

3.不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

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对象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初高中当年毕业未就业学生(即“两后生”)、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参加创业培训)、学徒制教育培训人员(仅限参加技工院校学制教育的企业员工),以及部分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员工,不包括全日制技工院校或其他职业院校在校生。但和田地区以培训补贴名义对“两后生”整建制教育培训学生提供生活费补贴,累计占用就业资金约10920万元。和田地区部分机构对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开展技能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申请培训补贴。

(二)职业培训信息公开、质量检查监督举报机制尚未建立。

培训项目信息和培训补贴公示透明度低,仅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州、和田地区进行了信息公示。各地州市普遍未建立职业培训质量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培训机构和企业在培训过程中未公布问题反映渠道,也未对任何投诉举报问题及处理结果做记录;部分地州市未开展职业培训定期或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或抽查检查后未将有关情况反馈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管理存在不足。

部分地州市制定了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2016年上半年已经对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采取停办、注销许可等行政措施,但民办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仍存在不足。个别民办培训机构存在无牌无证、无独立场所、无培训设备、无教学和管理人员的情况。

跨地区、跨县市培训监管力度低,有的培训机构跨地区或跨县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只在注册地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在培训地点无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无管理人员,只是临时选派教师,存在降低培训质量的风险。

(四)培训质量基础管理存在较多漏洞。

1.培训台账管理不严格。

部分地州市未统一培训资料要求,疏于监管,造成培训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培训班结束后补资料。现场检查时发现台账存在不同程度不健全问题,如部分培训机构无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无开班申请及审批手续、无考勤表、无学员申请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上问题在部分技工学校尤为突出。

2.存在重培训、轻就业现象,培训后就业台账缺失。

部分地区只关心培训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培训后就业情况关注、跟踪不够。部分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后就业台账,不掌握培训后人员实际就业去向,喀什地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后人员流失情况较严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现象并存。培训人员仍存在多次参加培训,有一本甚至多本证书但仍难以就业情况。

3.师资力量薄弱,师资审核流于形式。

师资不足导致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困难。部分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缺少师资,仅靠当地能力难以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部分地州市县市级人社部门培训班师资审核流于形式,未严格审核。和田地区个别培训班教师持小学教师资格证、无职业技能培训资质,部分培训老师仅有初级职业资格、未达到职业技能培训教师要求。个别培训班无师资证明材料。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存在未经批准更换培训教师,造成软件和设备操作不熟练问题。

4.实训设备建设项目重立项轻监管现象普遍存在。

获得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实训设备的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政府采购程序性文件、实训设备购置清单等文件缺失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设备闲置现象。未建立实训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制度,无实训设备使用记录。

(五)培训管理系统在部分基层单位及企业未得到应用。

各地州市均按计划开展了系统应用培训,但部分地州市的基层单位及机构(企业)的软件应用积极性不高,熟练程度低,系统操作人员更换频繁,甚至存在依靠人社部门干部代为录入的情况,导致系统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系统应用水平普遍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年度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各地州市应对照通报结果和问题,查找自身培训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各地区应专题报送培训质量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健全培训经费与培训业绩挂钩工作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经费,加大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管,健全培训经费拨付和检查工作机制。自治区将培训质量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各地州市培训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当年度剩余30%培训补贴经费、下一年度培训补贴经费、实训设备建设项目经费等挂钩。对南疆地区培训任务重、自身就业资金确有不足的地州市,依据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培训政策落实情况和培训信息化管理情况,从自治区级培训资金中给予专项支持。各地州市应对本地区2015-2016度实训设备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专项自查,并在2016年职业培训统计汇审会时,将自查结果报自治区人社厅。

(三)以信息化带动培训管理水平整体提高。自治区加大信息化系统数据在培训工作绩效评估中的权重,结合新一轮培训政策和地州市培训管理需求,开展新一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完善信息系统数据报表功能。各地州市应充分重视信息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报表数据的科学性,主动比对信息系统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实现信息系统报表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强化培训补贴在线审核,逐步使信息化管理成为各级人社部门开展培训管理的重要手段。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