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6年发放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费153.89万元

25.01.2017  21:40

春节前夕,随着2016年第四季度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费的全部发放到位,克拉玛依市全年共向586名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53.89万元。

克拉玛依市于2000年在全疆率先出台了向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政策,向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无业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基本生活费,有效改善了无业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了残疾人这一困难群体共享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克拉玛依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水介绍,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克拉玛依市有残疾人12192人。目前,我们面向残疾人群体,先后实施了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2016年全市有586人享受到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费,66人享受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90人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度资金投入317.35万元。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油城经济的发展,面向残疾人的补贴和保障政策会越来越多,受益的残疾人也会越来越多。

(克拉玛依市残联康复科 黄秀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