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60年】博州:十举措支持大众创业就业

31.08.2015  13:12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杨 通讯员丁泉燕报道)日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出台《财政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采取设立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落实中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实行贷款增量奖励等十条举措,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创新创业主体的金融需求,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决定,博州本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保证保险风险补助和代偿,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特别向具有创业意愿和创新及“短平快”微小企业倾斜,且贷款规模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30%,经各部门认真审核后,金融机构按单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进行放贷,州本级财政按保费的1%进行补贴。对符合条件并获得30万元以下贷款额度(含30万元)的贷款户,由州财政全额承担保费补贴。

    同时,继续加大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对高校毕业生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财政全额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额度为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新疆地区高校毕业生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意见》指出,创新保险产品,力推“助贷险”业务。该保险产品可为客户提供一年期,额度为1万元—15万元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助贷险具有贷款额度低、无抵押信用,银行承担零风险,保险公司主动营销并承担风险审核工作等特征。“助贷险”面向全州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户、实体店、电子商务等各个领域,可普及到大批想创业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的人群。

    为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博州财政还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当年针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

    《意见》指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管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门槛(博乐市1亿元,精河县、阿拉山口市7000万元,温泉县5000万元),鼓励现有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提高单笔贷款额度,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融资难问题。

    为加快博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用好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补助政策,《意见》指出,单个企业担保贷款额度在50万元—1000万元之间,企业担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利率,企业贷款担保产生的担保费由自治区担保基金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意见》还通过推进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小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等举措,着力解决创业者缺资金、贷款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