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16.03.2017  09:22

  (记者夏莉涓报道)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按照区域布局设置儿童专科医院、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将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疗服务体系等目标被提上日程。

  按照区域设置儿童专科医院

  据了解,目前新疆(包括兵团)有儿童医院1所,设置儿科的综合医院共有372所,占综合医院的57.1%,全疆现有儿科床位数6535张,仅占全疆床位总数的4.8%。

  截至2015年12月,全区有注册执业(助理)医生80103人,其中儿科专业医生3912人,占4.88%,较全国平均占比低1.9个百分点;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医生数为 0.82名(全国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医生0.44名)。

  而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未来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妇产、儿科、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规划》提出未来5年要按照区域布局设置儿童专科医院这一战略目标,包括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基础上设置自治区儿童医院,各地(州、市)可规划设置1所儿童医院等。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州、市),也可以在本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加强儿科医疗中心建设。

  同时,鼓励乌鲁木齐市等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设置儿科医疗中心,发挥优势资源作用,辐射全区和周边地区。

  并逐步在南疆、北疆、东疆3个区域建立区域儿科医疗中心,同步加强县医院儿科建设和妇幼保健机构新生儿科建设。

  按照《规划》要求,自治区级儿童专科医院将主要面向全区提供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下级医院转诊,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在承担人才培养和支援基层医院任务的同时,承担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公立医院床位超1500须报备

  《规划》要求,未来自治区将设置2所区级医疗中心(综合医院),主要面向全区提供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专科服务,接收下级医院转诊、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诊治的疑难重症比例应超过55%。

  同时,还将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和慢性病人,转诊到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此外,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民营医疗机构应占总量20%

  《规划》中也有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利好消息。未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都将给社会办医留有足够的空间。《规划》提出,社会办医的机构、床位数量应占总量的20%。到2020年,自治区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3张床位的标准,鼓励社会办医的发展。

  此外,民办个体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作为各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设置将不再受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020年,全区人口老龄化比例将达14%。对此《规划》提出,在自治区办好1-2所老年病医院的同时,各地(州、市)也要将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建设。

  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疗养院。现有医疗机构可根据需求,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和老年护理院(站),引导社会力量投向老年医疗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领域。

  同步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

  此外,居家养老将是未来养老的主要形式,积极鼓励发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延伸到家庭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