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2014年到期林业科技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

13.05.2015  12:30

新林科字〔2015〕198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新疆林业科学院:

为加强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科技激励机制,促进提高林业科技项目水平,根据《自治区林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5年1月18-20日,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验收会议”。现将会议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会议对2014年到期的9个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和25个自治区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会议邀请新疆林科院、新疆农科院、新疆农业大学等单位的林业专家和财务管理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分组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二、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组提交的验收材料,结合现场查定意见,采取听取项目汇报、审核验收资料、质疑答辩和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各项目的技术路线、技术创新、组织机制、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效果和示范带动作用进行分项评分,最终以总分排定项目实施情况的名次,并逐项给出项目点评意见(详见附件)。经专家组细致审查和综合评议,确定优秀项目8个、合格项目23个、结题项目3个。

三、对优秀项目和合格项目,自治区林业厅将予以颁发项目验收证书。对优秀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和主持人,林业厅将在下一年度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计划安排中给予适当倾斜。对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和主持人,将纳入林业科技项目执行不良记录,适当减缓安排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各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及验收证书及时报林业厅科技处。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林业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林业科技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成效。

 

附件:1、自治区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综合评定情况汇总表

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专家综合评定情况汇总表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