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2015年农村分散居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26.06.2015  04:58

伊宁市2015年农村分散居民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宁市2015年农村分散居民供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经伊宁市发改委以伊市发改【2015】40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发包人为伊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干沟村居民安置点、托格拉克乡新增居民点等。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网工程,入户工程及水土保持等。建设内容包括:铺设供水管网42.18km,新建检查井71座,排气井13座;500方蓄水池1座及60㎡管理站房等附属建筑物;完成入户1190户,安装入户管道73km,新建集中水表井205座。

2.2 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共划分4个标段:

本次工程共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干沟村蓄水池、管理站房、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标段;

第二标段:托格拉克乡新居民及潘津乡苏拉宫村牧业队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标段;

第三标段:管材及管件购置标段;

第四标段:闸阀、排气阀、入户配件等购置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5年7月30日—2015年10月30日,总工期:93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报名企业条件

1、凡有意参加第一、二标段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凡有意参加第三标段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管材生产企业,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具备本项目所需材料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安装、产品试验、提供现场及售后服务等能力,疆外企业必须有驻疆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供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凡有意参加第四标段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管件生产企业,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具备本项目所需材料的生产、运输、产品试验、提供现场及售后服务等能力,疆外企业必须有驻疆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供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参加第一、二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水利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贰级以上(疆外为壹级)、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三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3 凡参加第三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资料简介、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三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4、凡参加第四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资料简介、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三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5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京时)至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1500元整、第二标段1000元整,第三、四各500元整/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7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4万元整;第二标段1.5万元整;第三标段3万元整;第四标段5000仟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7 26 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5 7 11 日在由伊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    系    人:董斌

联 系 电 话:137791148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婷                           

联 系 电 话: 0999-8997327          15894103112 

9 、监督部门

伊宁市水务局纪检组  0999- 835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