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厅联合举办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讲座

08.08.2017  17:5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惠民”的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8月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厅联合举办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讲座。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朱岗同志进行了专题讲座,自治区农业厅副巡视员何华新同志主持讲座,自治区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及厅属相关处室领导出席专题讲座。

在专题讲座上,昌吉州、伊犁州、吐鲁番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和乌鲁木齐高新区分别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情况、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及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朱岗同志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了通报,对昌吉州、伊犁州等地(州),近年来在监管机构建设及质检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提出了表扬,对部分县(市)监管工作开展不力,无工作人员、无工作经费等问题提出了通报批评,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

朱岗书记在讲座上指出,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业部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做好“七个到位”。一是机构建设工作要到位。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地、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检测机构;二是人员配备、培训工作要到位。要加大引进人才“招贤纳士”政策,利用实施“特岗计划”机遇,抓紧充实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地、县、乡监管机构工作,充分利用援疆有力契机,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要力争通过三年的培训,使地、县、乡三级监管、执法、检测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三是经费保障工作要到位。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配齐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检测车辆、质量追溯等工作设施设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保障能力;四是监测抽查工作要到位。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要突出抓好主产区、优势产区以及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的监管,要按照“全员监管、全程监控、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五是专项整治工作要到位。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农村市场、重点企业和流动商贩为重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执法查处;六是案件查处工作要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历年的监测情况,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跟踪,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和落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会同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七是标准化生产工作要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快制订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建成一批有地方特色的规范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全区农业标准生产覆盖率不断提升。

通过专题讲座,进一步明确的了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为全力以赴做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来自地(州)、县(市)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市)分管农业的地方领导,共计210人参加本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