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认真组织开展自治区2014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10.12.2014  20:42

  为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高守法、执法水平,在“12·4”国家宪法日之际,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统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2014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囊括了国家、自治区多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既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方法,也是促进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手段,更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学法考试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总队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的信心和决心,也为即将施行的新环保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