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力争3年全部实现老人集中供养

05.11.2016  16:34
  10月28日,伊犁州直在尼勒克县召开“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现场观摩会。伊犁州党委常委努尔居玛·加海和伊犁州直各县市分管领导、伊犁州直民政系统及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内容,明确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规范为特困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针对城乡特困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近年来,在伊犁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伊犁州直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较好地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在促进伊犁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伊犁州、县两级民政部门齐心协力,切实加大福利院、敬老院建设力度,修建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和乡镇农村敬老院25所,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共有床位1849张。目前,伊犁州直有城乡特困人员10770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601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员1832人、重度残疾人1575人、有意愿入院的特困人员6304人。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来抓,瞄准困难群体,做好兜底安排,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稳步推进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伊犁州直将分年度制定出集中供养计划,力争3年时间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每个县市建2至3个集中供养机构。加大投入、严格落实,不断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水平。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努力提升“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