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2014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25.09.2014  18:45

  7月30日,2014年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自治区党委顺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联席会议召集人韩勇出席并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马学军,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闫勤等4位召集人、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张少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3年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2014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建议名单、2013年党委组织部委托的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通报和《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会议充分肯定了2013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审计在维护财经法纪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为更好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学习《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高度重视屡审屡犯、顶风违纪的问题,提高审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用好审计结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四是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提高审计质量水平,更好的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要加大查处问题的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或在整改中弄虚作假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