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布2015年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9.04.2016  12:44

为迎接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联合公布了2015年度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典型十大案例,主要涉及专利、商标、版权三大领域。
        发布的十大案例分别是:知识产权局处理“管道用耐高压旋转补偿器”发明专利侵权案;公安机关破获销售假冒“伊犁老窖”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工商部门查处侵犯“南极星”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版权部门查处常某发行侵权盗版光盘侵犯著作权案;海关查获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NIKE、adidas、Reebok、converse、new balance、UGG、Onitsuka Tiger、asics”商标权的出口鞋案;知识产权局处理“一种脱粒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法院审理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与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伊宁市新合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版权部门查处某音像行经营盗版教材(英语磁带)案;法院审理普拉达有限公司与新疆沈氏富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知识产权局处理“一种农作物烘干设备”发明专利群体侵权案。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负责人介绍,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政策环境下,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不但能进一步树立大家的知识产权理念,拓宽工作思路,更能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从而更加有效地运用好知识产权,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