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农业财政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农业财政项目的通知
新农机计财〔2014〕37号
阿勒泰地区农机局、和田地区农机局、喀什地区农机局、巴州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4〕84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数量
2015年我区将继续申报实施保护性耕作、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及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具体如下:
(一)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共3个,其中:计划任务2个,侯选1个。请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各推荐1个县进行申报。
(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共2个,其中:计划任务1个,侯选1个。请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各推荐1个县进行申报。
(三)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共2个,其中:计划任务1个,侯选1个。请巴州、阿克苏地区各推荐1个县进行申报。
二、项目资金标准及用途
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每个县中央投入资金30-50万元,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每个县中央投入资金50万元,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每个县中央投入资金80万元。
项目县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和作业补助,支出比例大致为4∶3∶3。其中技术指导主要用于对比试验、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机具租赁、相关模式和规范等研究制定以及项目总结等;培训宣传主要用于对技术骨干、农机手和实施区农民的技术培训,以及开展示范效果宣传及展示等;作业补助主要用于示范片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补贴。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机具和会议支出。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申报书格式、任务规模及所需填写附表等内容详见附件(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专项经费(农机)项目指南)。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各有关地州农机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务必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按项目指南要求报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自治区农机局将根据项目材料情况排序上报。
(三)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除报送纸质件材料外,还需要通过农业部网上管理系统上报。
四、网上集中填报工作要求
由于农业部对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因此本次申报集中开展网上管理系统的培训及项目上报。
(一)时间:时间定于11月11日-12日,会议于11日上午10:00开始。10日下午在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报到;11日,修改项目材料;12日,网上填报。
(二)地点:自治区农机局6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项目县及所在地州农机局项目负责的具体业务人员各1名。会议食宿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要求掌握本县项目基本情况,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2.携带项目材料的电子版及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
3.携带项目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或盖有财务章的空白申请资金分类明细表、盖好相关公章的申报意见表一式10份。
4.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确定参会人员,于11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报至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email protected] )。
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技术示范区项目联系人:张友腾 0991-4313306
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联系人:司地克江·艾外力 0991-4326154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