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08.09.2016  21:07

新林办字〔2016〕711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展示林业产业发展成就,国家林业局定于2016年11月1日在浙江义乌举办第九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森博会),汇集展示中国林产品精华、名牌林业企业和林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这是我国林产品走向世界的重要贸易平台、合作平台和信息平台。为充分展示我区林业发展成果,推动产业交流合作,拓展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在内地省份的外销市场,现就做好本届森博会参展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6年11月1—4日。

二、展会地点

浙江省义乌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展组织安排

(一)本届森博会我区租赁展区400平方米,设计特装展位30个,组织参展企业40个。由自治区林业厅统一特装,并承担场地租赁、展位装修、展位背板宣传喷绘制作等费用,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产品运费等由各参展单位自理。

(二)此次展会我区展销产品重点突出红枣、核桃、巴旦木、香梨、苹果、葡萄及葡萄干、枸杞、沙棘等特色林果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参展产品要体现优质、精品、新品种、新技术等,具备绿色、有机、森林食品、地理标志或食品质量安全等优质林果认证,产品须分级包装且包装精美,参展企业须报送展销产品实物的电子版照片(等外品、残次品、散货和包装不合格均不允许参展销售),与参展企业申请表一并上报。

(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挑选在当地实力强、有影响、信誉好的林果加工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示范社的林果产品以及流通企业参加展示展销,由于展位数量紧缺,各地州市按照分配的展位数量组织企业(附件1)。本届展会人流量大,展示与销售并重,要求企业带足展会4天的销售量,保证每天都有产品销售,不得提前撤展,不得只展示不销售产品。

(四)森博会期间,自治区林业厅将组织各参展团团长、部分参展企业代表参观考察杭州勾庄市场、浙江新农都农产品市场,并与当地的大型水果采购商、经销商、林果加工龙头企业负责人交流互动,搭建企业间沟通交流、增进互信、合作发展的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确定1名具体联络员,组团参展人员名单、参展企业名单、企业简介及信息于9月30日前以电子版上报自治区林果办。所有的附件及上报材料均可在自治区林业厅网站政务信息栏目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xjlyt.gov.cn。

(二)参展产品由各参展企业自行托运到义乌,10月30—31日两天布展。企业可带宣传画册,企业宣传影像资料届时在展区的LED屏幕上播放。

(三)本届展会对各地州市参展团人员提供接机服务,10月30—31日在杭州和义乌两地接机。组委会指定的宾馆有2家:义乌亚朵酒店、义乌半岛酒店,如需在指定宾馆统一安排住宿,需提前上报预留房间数量。

联系人:郝志录  

电话:0991—5859557   177049580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各地州市森博会展位分配表

            2.2016义乌森博会各地参展企业申请表

            3.2016义乌森博会各地参展团人员回执单(含企业人员)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