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09.08.2016  13:03

2016年7月28日上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报告了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较一季度提高了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2%。

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 夏粮喜获丰收,秋粮、主要经济作物长势良好。全区夏粮预计总产728.88万吨,增长3.5%;油料种植面积增长23.1%;牛肉、羊肉、禽肉、禽蛋、牛奶产量分别增长1.2%、6.7%、10.3%、10.9%、8.6%。

工业增势企稳回升。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较一季度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纺织工业、化工、有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分别增长40%、15.4%、12.1%、11.2%。

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 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比上年同期加快2个百分点;接待国内游客增长15.5%;接待入境游客增长9.1%。第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为56.7%。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落实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优化商品房用地供应,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上半年,房地产业完成投资333.55亿元,房屋竣工面积620万平方米,增长17.4%。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上半年,自治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51.6亿元,完成年计划3000亿元的35.1%。240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建设,其中:安居富民工程等47个项目投资完成率均超过60%。新开工项目情况好于去年同期,完成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的75%。预备项目推进情况良好,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等14项预备项目转化为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步回升。 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4%,较一季度提高6.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41.8%、28.2%。基础设施投资对全区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77.6%。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突出抓好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工作。制定了煤炭、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明确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帮助八钢改革脱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房地产去库存效果明显。上半年,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加快14.2个、20.8个百分点。

扎实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再次取消和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24类,自治区已取消和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达57项,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类别的55.9%。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政务服务,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并联审批新模式。

积极推动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范围,将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交易范围,31家火电企业、68家新能源企业、196家电力用户参与2016年第一批直接交易试点,交易规模预计突破100亿千瓦时,减少电力用户用电费用开支11.78亿元。

继续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全面完成自治区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评估工作。引导棉花市场价格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棉纺企业生产成本下降,有力地促进了纺织产业发展。上半年,全区纺织类工业完成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38亿元。

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以扶贫脱贫十大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区内协作、千企帮千村、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等措施。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各类扶贫资金,特别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5.67亿元,为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7665户、2.6万人的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1.15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安居富民工程开工率达到93.6%、竣工率达到54.8%。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42.01%。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制定《自治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指导意见》、《中国新疆与巴基斯坦合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编制完成交通枢纽中心等4个专项建设规划,加紧修改完善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开工建设乌鲁木齐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打造乌鲁木齐国际门户枢纽机场,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合力落实物价调控政策。 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大农超对接、肉菜直销店建设力度。制定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指导各地加快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降低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0.01元/千瓦时,推进园区低电价试点,降低云计算企业电价。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提高化工、造纸等行业水资源费标准。推进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工作。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出台并分解落实《自治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2016年节能工作重点》,加强万家企业节能管理,严把新建项目能源消费准入关,组织开展重点耗能地州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查工作。落实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节能、节水、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等项目。启动“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与自治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推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深化对口援疆工作。 积极协调落实“十三五”援疆规划。扎实推进援疆项目建设,推动产业援疆工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等援疆扶贫工程,加大援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扶持力度,不断深化援疆内涵。

经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调结构、稳增长的效果开始显现,主要经济指标出现回暖迹象,自治区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