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伊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探析与思考

30.03.2015  14:03

时值当下,重新启动退耕还林新一轮工程建设,是顺应广大农民心声呼唤和新时代的新要求,正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伟大举措,是实现中国梦、美丽平安新疆、大美伊犁的必然组成部分。在伊犁河谷继续推进退耕还林,扩大建设成果,不仅对生态、民生有突出贡献,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伊犁州直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伊犁州直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认真履行“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民生林业、巩固退耕成果”新使命,绿色增长成果和林业升级发展已展现新面貌。100多万亩的退耕还林不仅加速了州直生态建设的步伐,绿化了河谷绿洲外围的千年坡耕荒地,而且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了州域的经济发展和增加了农民收入,美化了伊犁河流域城乡生存环境,更是“”来了伊犁“新天府”!

据统计,2000年-2014年十五年间,伊犁州直累计完成国家下达退耕还林工程计划任务150.21万亩。该工程涉及伊犁州直10个县(市)的104个乡镇场、532个村、共2万余农户。截至目前,国家已累计投入伊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亿余元。受惠退耕农民多达9万余人。     

十五年来,退耕还林工程为促进伊犁河谷的民生林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州直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一是在绿色发展上,有林地面积增加了150万亩,使州直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4%;二是在实现绿色增长上,森林蓄积量增加了100多万立方米;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依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长效机制,促农民增收,2008年以来各工程县市均100%完成了巩固成果专项规划项目的薪炭林、特色林果种植、特色养殖棚圈建设、林下种植、退耕农民技能培训、补植及补造等建设任务;五是大力抓好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2008年开展阶段验收以来,州直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总体向好,每年国家林业局对伊犁州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的补助到期面积保存率都在99%以上。

二、上一轮退耕还林管理现阶段凸显的新挑战新冲击

一是随着国家的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不断加强和土地增值较快,比较效益导致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激励作用弱化,退耕农户管林护林的积极性下降,造成退耕还林成果管理难以为继,少数地方出现了弃管甚至有个别复耕的现象。

二是受近几年杨木价格下滑、树上干杏及葡萄市场旺销的影响,申请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的任务量增多,同时,越来越多的退耕户要求变更树种、采伐后改种经济林。

三是伊犁河谷退耕还林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任务繁重。

三、伊犁新一轮退耕还林需求的申报情况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围绕伊犁河流域重要水源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以及25度以上坡耕地,伊犁各工程县所申请退耕的区域年降水量大都在400毫米以下,其生态脆弱,农作物耕种困难,产量低而不稳,种植结构(小麦、油葵或玉米)单一,土壤养分含量低,水土流失严重,迫切需要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来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自2014年11月底至今年3月初,州直各县市组成多个入户调查小组,走村串户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地惠民政策,倾听群众呼声,逐户逐块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并积极与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对接,目前,州直已摸底调查统计并申报共需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46万余亩。

四、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一要准确把握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首先是加强领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种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国家政策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其次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及政策培训工作,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政策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第三,要落实“八种职责”、严把“五关”,做到“八个强化”。林业部门的“八种职责”即切实承担起作业设计、种苗生产供应、组织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抚育管护等任务;严把“五关”即把好规划设计关、种苗质量关、栽种质量关、验收兑现关、考核监测关等;做到“八个强化”即强化责任落实、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后期管护、落实政策、产业培育、确权发证和监督检查等。

二要搞好规划。统筹安排,科学规划,认真编制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紧紧围绕增强生态功能,扩大森林面积这一根本目标,科学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区域,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区域和生态环境差的乡镇村首先得到治理,按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还林。在树种及模式选择上,要首选涵养水土资源好的生态林,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大力实行生态林与特色林果业兼优的模式。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稳步推进,尤其要防止官僚意识和形式主义。要根据气候水文条件和土地类型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因地制宜,乔灌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把退耕还林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办好办实,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实现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互利共赢。

三要坚决依法维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要落实退耕农户责任,通过检查验收、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工作,落实好退耕农户的责任与权益,使之成为退耕还林地直接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要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检查验收结果与政策补助直接挂钩,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继续着力抓好上一轮退耕还林的巩固,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对于退耕面积较大的村要配备专职护林员,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不断加强森林抚育经营,采取新机制、新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采伐后的退耕林地,一定要及时更新,保证林地性质不变。对急需抚育间伐的要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要严肃查处乱征乱占退耕还林地、擅自复耕、退耕林地流失等行为。

四要加大退耕还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机制,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法律衔接。要建立健全村级退耕还林公示制度,确保退耕还林补助款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加强退耕林木经营管理,加强对退耕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研究制定对退耕后续产业发展、市场营销及生态服务的扶持政策,着力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进一步增强退耕农户的发展能力,更好地实现生态建设与减轻贫困的双赢目标。       

(伊犁州林业局  刘河新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