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质监局深入推进“阳光案审”促依法行政

27.10.2015  10:43

  为增强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近日,市质监局再次开展“阳光案审”,公开审理违法案件共5件。专门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检察院、新市区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经侦支队等司法、法律监督部门的专家代表参与公开审理全过程。 

  在“开门审案”会上,办案人员首先对案件背景、执法笔录、检验报告等相关案情作了详细介绍,稽查队投诉审理科提出初步审理意见。之后提交至市质监局业务处室进行专业审理,并由各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法律专家与办案人员就案件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办案程序、行为定性、适用法律法规、案件当事人的主客观因素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最终形成一致的处罚意见。   

  乌鲁木齐市质监局推行“阳光案审”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这也是市质监局推行“阳光案审”后第5次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旨在进一步转变思路,切实转变为“阳光案审”,由“自己审”转变为“大家审、专家审”,有效探索“阳光案审”新模式及全过程“说理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