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推进顺利

16.03.2017  04:09
 

  我区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推进顺利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尤其是今年1.5万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区加快推进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截止3月10日,已经完成52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审查以及规划数据库建设。

本次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任务一是落实国家下达我区至2020年6431万亩耕地保护任务和531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二是做好与划定的城市周边基本农田成果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按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划足补齐城市周边以外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三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保障“十三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至2020年我区地方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0.4万公顷;四是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城市扩展边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促进“多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