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保局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19.08.2015  20:20

  为发挥生态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立足于以发展的理念保护生态、以生态的理念发展经济,近日,伊宁市环保局根据伊犁州环保局《关于2015州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有关事宜的规定》(环发〔2015〕51号)、自治州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我局结合伊宁市实际,在全

市大力推进自治州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审查了各乡镇、村的申报材料,对材料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意见,指导其按照创建标准填报相关

  材料,目前申报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