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援疆干部王永刚

05.08.2016  12:06
  一年援疆岁月结束,在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垦区边疆检察战线度过的300多个日日夜夜,对江苏省淮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永刚而言,仿佛就在昨天。

   无法回避的生活困难

  “永刚,根据上级安排,今年我们院要派一名业务骨干到新疆挂职一年。院党组经研究拟派你去,现征求你的意见⋯⋯”2015年4月初的一天,正在外地办案的王永刚接到院领导电话。

  经过短暂的考虑,在家人的支持下,王永刚接下了这个任务。

  2015年4月8日凌晨,经过一天的长途颠簸,王永刚来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垦区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援疆生活。

  刚到新疆,王永刚就遇到了一个个事先无法想象到的困难。

  第一道关是饮食。“一天三顿都是面食,拌面、汤面、烙饼、糊糊⋯⋯到新疆一个月,只吃了一顿米饭。肠胃不适应,难受得要命,那段时间,发疯似的跟家里打电话。”回忆起最初的情景,王永刚有些不好意思。

  第二道关是气候。新疆空气干燥,晚上洗好的衣服,从来不用晒,因为挂在屋子里,第二天早上就干了。晚上休息时,衣服一脱,全是皮屑。

  自然条件的恶劣,生活的清苦,与淮安完全不同的风俗和饮食习惯,如同一只只“拦路虎”,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王永刚的耐心和毅力。

  “但更让我觉得煎熬的,是强烈的孤独感。”谈起刚到新疆的那一个多月,王永刚笑着说道。每天下班,当地干警都回家去了,空荡荡的单位,只留下王永刚一个人。身处异地,举目无亲,环境陌生,而消除孤独的唯一办法,便是和妻子、女儿视频聊天,寻求精神慰藉。

  好在来新疆之前,王永刚早就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虽然面临一个个困难,但他还是主动向奎屯垦区检察院领导提出,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不需要单位任何特殊照顾,要求把自己完全当作奎屯垦区检察院的一名普通干警看待。

  “来了一个月,自己都会觉得有点不适应,但路是自己走的,脚上的泡是自己磨出来的,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还怕什么!把不习惯的事情换一个角度来看来表述,就得到不一样的心情。” 一个月后,王永刚在自己的援疆日记里写下这么一段话。

  “援疆一年,读了很多书,书法也大有长进,这是孤独带给我的最大礼物。”谈起这段心路历程,王永刚不禁哈哈大笑。

   上任第二天就查办一起大案

  “我和永刚共事多年,对他太了解了。他勤奋好学,业务水平高,个人品质好,在反贪局一直挑大梁,听说他去援疆,我们都有点舍不得。”谈起王永刚,淮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许海沐赞许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业务素质过硬,并有丰富的反贪工作经验,援疆期间,王永刚担任奎屯垦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协助检察长负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来到奎屯垦区检察院第一天,王永刚了解到,因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匮乏,侦查技术手段落后,奎屯垦区检察院每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很少。

  第二天上午,王永刚前往奎屯垦区检察院各个科室,与同事们进行礼节性见面。在公诉科,科长随口告诉王永刚,他正在办理一个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QQ聊天的方式,编造各种谎言,陆续骗取了奎屯垦区一名市民40多万元。该市民发现被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这相当于当地两套两居室商品房的价格,可不是个小数目。听到这里,王永刚随口问公诉科科长,被骗的是什么人?公诉科科长说被骗人叫雷某,是七师某团团场的一名出纳。

  “他的身份是公务人员,每天又与钱打交道,他被骗了这么多钱,会不会挪用或贪污单位的资金?如果是的话,那就涉嫌职务犯罪了!”听到科长的回答,在反贪战线工作多年形成的职业敏感,让王永刚脑子里跳出这样一个疑问。

  想到这里,王永刚立即将想法向检察长李茂林作了汇报,得到了他的大力支持,并当即安排由王永刚负责对该线索进行评估。

  随后,王永刚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与反贪局同事制定了详细的初查方案。当天下午,王永刚亲自带着当地一名干警前往雷某单位,以职务犯罪预防为名查阅单位账目,果然发现该单位资金流向存在明显问题。

  针对初步掌握的证据,王永刚立即依法传唤雷某,围绕雷某被骗钱财的来历展开谈话,雷某很快就彻底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49万元的犯罪事实。

  “王助理真是神了,刚来两天,就查办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不愧是来自总理家乡的检察官!”消息传开,奎屯垦区检察院的同事个个竖起了大拇指。

  “在淮安,我们基层院每年都要办理十几起职务犯罪案件,但同样面临职务犯罪线索发现难的问题,要想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提高发现线索能力是首要任务。”在对奎屯垦区检察院干警培训时,王永刚说。

   “再硬的骨头也要啃下来

  一炮打响,让王永刚在奎屯垦区检察院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而作为负责反贪工作的检察长助理,王永刚也迅速进入角色,开始积极谋划奎屯垦区检察院反贪工作。而他关注的第一个重点,就是对反贪干警侦查思路的转变。

  2015年6月,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七师某国企的项目部经理黄某有涉嫌受贿行为。但有关部门找其谈话时,黄某拒不承认。随后,该线索被移送奎屯垦区检察院。检察院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任命王永刚为专案组组长,要求迅速查清此案。

  “形势在发展,我们的侦查思路也一定要改变,不能像过去那样,总是一味依赖嫌疑人的口供来办案!”接到任务,王永刚没有立即展开调查,而是召集专案组的同志开会,研究侦查思路。会上,王永刚结合在淮安区检察院办案中总结的经验教训指出,对黄某的前期调查之所以陷入僵局,最主要的原因是过分依赖他的口供。要想快速突破此案,必须转变思路,先掌握过硬证据,再以此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实现以证促供的目的。这个侦查思路,让专案组的同志顿时茅塞顿开。

  为了确保办案质量,王永刚亲力亲为,带着干警深入各团场、乌鲁木齐等地展开调查取证。

  “印象最深的,是到戈壁滩找一个行贿人取证。”回忆起这起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王永刚至今记忆犹新。这个行贿人在戈壁滩开矿。虽然行贿人事先详细告诉了行走路线,但当他们开着车进入茫茫戈壁滩时,出生于当地的司机竟也迷了路。车子在茫茫戈壁滩上转圈儿,他们与行贿人电话联系时,又因为信号差,手机时通时不通,没说几句,信号就断了。就这样,在行贿人断断续续的电话指引下,车子终于接近了煤矿。但最后几公里车子根本开不进去,只能步行。从早上出发到晚上回到单位,王永刚和同事没有喝一口水,没吃一点东西,个个嗓子冒烟,饥肠辘辘。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的外围工作,专案组获取了一系列黄某涉嫌受贿的重要证据。于是,王永刚决定,正式与黄某接触。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黄某起初仍拒不承认自己的受贿事实。见时机成熟,王永刚走进讯问室,将厚厚的一叠证据材料放到桌子上,然后一份份地展示给黄某。面对证据,黄某的脸上开始冒汗,最终竹筒倒豆子般彻底交代了收受他人60余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在12小时内便突破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这在七师检察院历史上还是第一例!”亲自到场坐镇指挥该案侦破工作的第七师检察院检察长张凤军见到王永刚,立即高高举起了大拇指。

  “在侥幸心理支配下,嫌疑人拒不认罪很正常。但只要侦查思路正确,再硬的骨头也要啃下来。”王永刚说。

   留下一支带不走的队伍

  “既来了,总要留下点什么。否则,就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在来到新疆的第一天,王永刚在援疆日记上郑重写下这句话。

  一年时间内,王永刚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在工作中,王永刚发现,奎屯垦区检察院反贪局有些干警办案程序意识不强,审讯、取证能力也有待提高。针对这个现状,王永刚决定,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职务犯罪侦查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奎屯垦区检察院的同事。

  而他关注的第一步,便是干警的规范意识。于是,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都立即毫不留情地指出,并身先示范,手把手辅导年轻干警办案。

  有一次,王永刚安排两名年轻干警找一个行贿人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王永刚来到谈话室巡查,立即发现了问题,他当即沉下脸,对负责电脑记录的干警问道:

  “你们找的是什么人?

  “行贿人。

  “他的身份是什么?

  “证人。

  “证人是犯罪嫌疑人吗?

  “不是。

  “既然不是,你笔录的开头怎么写的是讯问笔录?这样的笔录上了法庭,有法律效力吗?!

  负责记录的干警这才发现,在电脑记录时,匆忙中将笔录开头的“询问笔录”误写成了“讯问笔录”。负责记录的小伙子顿时满脸通红,立即纠正了这个错误。

  “ 如果这些细节错误不及时纠正,时间久了,就会形成不好的习惯。可以不办案,但要办就要规范,决不能办瑕疵案,为后续法律程序留下隐患。”事后,反贪局召开办案总结会时,王永刚再次强调。

  对王永刚的严苛要求,干警们开始有点不适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发现由此带来的好处,对王永刚也开始由衷地敬佩,依法办案、规范办案逐渐成为奎屯垦区检察院干警的一种习惯。

  除了从严要求干警,王永刚还时刻不忘自己的援疆干部身份,既注重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当地干警,又通过努力,在两地干警之间架设交流沟通的桥梁。

  2015年9月,新疆建设兵团检察院组织开展刑法执行监督业务比赛活动。七师检察分院抽调王永刚作为队员参赛。虽然王永刚从事的是反贪侦查工作,对刑法执行监督业务是个外行,但接到任务后,王永刚没说一个“”。在备战过程中,王永刚率先垂范,争分夺秒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最终,七师检察院代表队夺得了兵团检察系统团体第一的殊荣。

  为了开拓干警的眼界,王永刚又积极牵线搭桥,带领奎屯垦区六名干警来到淮安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活动。在淮安期间,王永刚带领他们前往多家检察院参观学习,组织两地干警相互交流学习。

  “王助理,你来我们单位虽然只有一年,却通过你的言传身教,促进了我们院干警素质的大幅度提高,这是你给我们留下的一份宝贵财富!”临别时,李茂林拉着王永刚的手,感激地说。

  王永刚的默默付出,得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检察系统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2015年年底,王永刚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16年3月援疆结束前夕,第七师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给王永刚荣记个人三等功。

  这在第七师检察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不来新疆,不知道祖国之辽阔;不到兵团,不知道兵团精神之伟大。” 王永刚说,这次援疆经历是一笔难得且宝贵的人生财富;而这种浓浓的兵团情结,也像溶入血液一般,要铭记一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