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取缔狗肉销售点
02.02.2015 13:12
本文来源: 市政府
市民孟先生认为,上餐桌的狗肉如果没有宰杀检疫,也没有经过食品安全监督程序,经营者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
网友“蹦跶着”认为,爱狗和吃狗肉都是自由,但吃狗肉应确定狗肉来源,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成熟的屠狗、狗肉检疫相关条例并执行。在相关条例法规未正式颁布时,对此按照私屠滥宰、动物检疫、食品安全等条例执行。
市民徐强则说,据他了解,被人食用的以土狗居多。“散养土狗多用剩菜喂养,甚至是土狗自行寻找食物。”徐强说,这样的狗肉携带病毒和细菌几率很大,对人体健康威胁大。
“在没有工业化养殖、成熟检疫机制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取缔所有狗肉屠宰、加工、销售点。”徐强认为,在无法保障狗肉安全的情况下,应禁止狗肉在市场上流通。
爱狗人士许女士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和其他爱狗人士相约,前往西站旺坪四巷的杀狗作坊救狗。并准备和朋友出钱印制宣传“不再食用狗肉”的传单,向市民散发。
对于屠狗、狗肉检疫、销售,您有何建议?可致电本报呼叫中心96577按1号键。
本文来源: 市政府
02.02.2015 13:12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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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