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残联:规范化服务机制给残疾人贴心服务

21.04.2016  20:20

        为切实提高阜康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阜康市残联实行AB岗工作制度,即直接承担岗位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定为A岗,同时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替补,为B岗,A岗责任人因下村、培训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由B岗责任人履行其职责,避免了因责任人离岗而出现空岗的现象,有效促进了岗位的分工与合作,最大程度的方便了前来办事的残疾人,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自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运行以来,不断强化管理,规范服务,形成了岗不离人、全天候服务的良好工作模式,填补了服务环节上的空白点,有效地提升了机关效能,得到残疾人群众的充分认可。
        截止今年四月底,阜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共接待869余人次,受理就业、办证、培训等项目400余件,办理残疾人证83个,办结率达100%。

(阜康市残联    周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