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将在机关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19.06.2018  10:40

  

  6月17日,在水磨沟区红山东路亿和兴苑小区的分类智能垃圾房前,辖区居民按垃圾分类投放。据了解,该小区是乌鲁木齐市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之一。(记者张利民摄)

  今年年底前,乌鲁木齐市将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在全市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这是17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了解到的。

  2013年,乌鲁木齐市在西北五省(区)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34个小区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住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深入发动、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建章立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行。

  在试点小区之一的亿和兴苑小区里,记者看到,智能垃圾房、垃圾袋以及专业垃圾分类员、志愿者等配备齐全,经过五年的宣传引导,该小区居民已可以准确地进行垃圾分类。

  同为试点小区,水磨沟区双拥社区党委书记刘春艳说,几年来,社区开展了不少活动,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发起倡议,采取激励措施,让居民主动参与。目前来看收效很好,基本实现了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分类。

  按照“市级统筹、区县落实、协调配合、运行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逐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了垃圾分类规章制度,如《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主任卞小龙说,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目标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的覆盖面,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在全市机关、学校先试先行,从而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这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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