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18.11.2016  17:32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6〕168号

 

关于开展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决定举办2016年人力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参加单位、技术支持与服务对象

(一)活动名称: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4日。

(三)参加单位: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技术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五)服务对象:

1.2017届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内容

(一)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采集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按单位性质、行业类别、职位类别等进行分类汇总,上传至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见附件1。

(二)组织当地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各地至少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各地区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增强招聘针对性。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跨界融合性人才专场招聘会,促进“互联网+”人才供需对接;可举办专门面向“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专场招聘会,促进其尽早就业。特别是对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要提供重点服务,积极促进毕业生就业。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内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自治区将于11月30日分别在新疆财经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其他各高校也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招聘活动。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继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解答就业创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各地区还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讲座论坛,建立制作评比、模拟面试、发放就业指导读本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四)落实“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每个地州至少组织30名左右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宣讲、指导等活动,介绍企业用人需求、职业生涯规划建议,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了解和对接,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周期间,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采取的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手段,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周期间,自治区将成立自治区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服务周活动效果和安全。各地区活动方案于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自治区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991-3689897),接受群众举报。各地也应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拓展服务机构参与。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参加活动,并引导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发挥其优势和作用,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参加服务周活动的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填写《参加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

(三)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应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对参加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种欺诈行为、就业歧视、院校限制现象的发生。各地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

(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度予以优惠。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高校毕业生开放,统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办流程,确保为每一位前来求职和寻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五)加强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送。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和汇总服务周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8日前报送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麦提穆萨·麦提塞迪王琦

联系电话:0991-36898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doc (下载)

2.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下载)

3.参加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doc (下载)

4.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