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04.11.2015  19:42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11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45号)要求,我区与全国同步开展2015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该活动和“2015年新疆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周”(另行通知)同时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参加单位、技术支持与服务对象

(一)活动名称: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2015年11月23日-12月6日。

(三)参加单位: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技术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五)服务对象:

1.2016届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高校毕业生中的困难群体。

二、活动内容

(一)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采集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按单位性质、行业类别、职位类别等进行分类汇总,上传至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见附件1。

(二)组织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各地至少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跨越融合型人才专场招聘会,促进“互联网+”人才共需对接;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内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自治区将于11月28日、12月5日在新疆人力资源市场举办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新疆人才招聘大会,各高校要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会;于11月29日、12月2日分别在新疆工程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2。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自治区将于11月26日、27日组织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长、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昌吉州劳动就业服务局长到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帮扶等服务,支持举办创业培训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中国国家人才网将开设高校毕业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课程平台,各高校要创造条件,方便毕业生登陆平台,参加免费电商基础培训课程,收看就业创业指导视频,搜索就业创业导航信息,参加预就业创业平台提供的实习见习活动等。

(四)落实国家“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每个地州至少组织30名左右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宣讲、指导等活动,介绍企业用人需求、职业生涯规划建议,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了解和对接,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治区将于11月26日、27日组织百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到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进行就业指导宣讲,同时举办现场招聘活动。

(五)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周期间,自治区将组织新疆主要新闻媒体对服务周活动开展多角度宣传,并视情况组织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采取的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手段,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周期间,自治区将成立自治区就业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服务周活动效果和安全。各地活动方案于1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自治区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991-3689878),接受群众举报。各地区也应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拓展服务机构参与。各地要积极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参加活动,并引导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发挥其优势和作用,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参加服务周活动的单位,于10月30日前填写《参加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详见附件3),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

(三)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应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对参加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种欺诈行为、就业歧视、院校限制现象的发生。各地区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

(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度予以优惠。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高校毕业生开放,统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办流程,确保为每一位前来求职和寻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五)加强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送。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和汇总服务周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各地区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联 系 人:柳浩绩

联系电话:0991-3689878 (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2.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说明

3.参加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4.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