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09.04.2016  10:46

   包括工资水平、福利、工资支付办法、岗位工资标准等方面

  (记者王磊)4月5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将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排查各企业是否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合法权益有无得到保障。
      据悉,此次集中要约行动的企业涉及正常生产经营、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劳动报酬的企业以及已建立工会组织未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等。
        要约的重点内容包括工资水平、补贴、福利、工资支付办法、岗位工资标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股息分红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等;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合理确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控制超时加班为要约的重点内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合理制定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资调整最低幅度等为内容。
      据悉,自2012年《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颁布实施三年多来,首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部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执行较好,而大多数中小非公企业相对欠缺,有些甚至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无法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吴猛说,工资集体协商要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自治区、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合理、诚信、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工资的涨幅不是工会说了算,也不是企业说了算,而是以双方协商谈判的形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