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03件

27.04.2016  11:19
      4月25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3件,同时发布了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其中重庆顺水鱼将乌市6家仿冒“顺水鱼”店告上法庭最有代表性。□本报记者饶俊华通讯员唐楠
      4月2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3件,同比增长7%。
        在发布的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中,重庆顺水鱼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诉新市区西八家户路园香园顺水鱼餐馆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有代表性。
      未获得重庆顺水鱼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顺水鱼)的许可,首府西八家户路的“园香园顺水鱼”餐馆被告侵害商标专用权及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这家“顺水鱼”餐馆被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一万元。
        从去年至今,重庆顺水鱼已先后将乌市6家“顺水鱼”餐厅告上法庭,另外5起均达成和解,各赔偿重庆顺水鱼一万元左右,并停止侵权。
      重庆顺水鱼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新疆区总经理刘小奎介绍,重庆顺水鱼拥有“顺水鱼”文字及图形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经过一年多的维权,已经在全疆打掉了近20家仿冒店。
        2015年,该公司发现乌市西八家户路的园香园顺水鱼餐馆,门头招牌及店内点菜单、宣传海报、桌牌上,均使用了该公司商标,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称突出使用了“顺水鱼”,且营业范围也同是火锅鱼。
      重庆顺水鱼的代理律师称,该企业是2009年在重庆开启,目前在全国开设了300余家连锁店。在新疆有29家,其中乌市有9家。
        园香园顺水鱼馆表示,他们是经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成立的,且在收到重庆顺水鱼律师函后,才对店面门头进行了整改,因此不存在侵权。
      刘小奎认为,一些假冒者不仅在乌市开店,还到博乐市、喀什市等地州开设假冒店,据他们调查,喀什并没有真正的“顺水鱼”门店,而假冒店已经有3家了。
        法院审理认为,因原、被告双方的主营范围相同,且园香园顺水鱼在其明知对方公司系经营鱼火锅的连锁加盟知名企业前提下,仍在店面门头、店内及字号上使用“顺水鱼”标识,已经使相关公众误认二者间具有密切的关联关系,使普通消费者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混淆,虽经整改,但仍突出使用“顺水鱼”标识,并没有实质性变化,而工商部门对于字号的审查是“形式”审查,其虽合法注册,但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的情况下,仍需进行字号的更改,停止侵权行为。
      刘小奎说,在所有仿冒“顺水鱼”馆中,均在“顺水鱼”前加了前缀,但是在招牌上却都放大突出了“顺水鱼”三个字,明显是攀附“顺水鱼”的影响力,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相关新闻擅用《新疆是个好地方》被认定侵权
        在25日发布的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中,新疆绢道映画影视有限公司诉兵团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也比较引关注。
      新疆绢道映画影视有限公司(下称绢道映画)是一家本土企业,其制作了《新疆是个好地方》的旅游宣传片,被一家公司擅自使用了部分影视画面并在腾讯视频上发布,绢道映画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
        2011年7月,绢道映画与国家旅游局签订《影视制作合同》,接受委托制作新疆旅游宣传片,根据合同约定,绢道映画公司享有宣传片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之后,绢道映画按约定制作完成了《新疆是个好地方》的旅游宣传片。
      2014年9月,由某公司自编自导的一个公益片中,在未经绢道映画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新疆是个好地方》的部分影视画面作为背景材料,并在网络上发布。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
        办案法官说,绢道映画作为新疆的本土企业,其与国家旅游局合作拍摄的《新疆是个好地方》宣传片,凝聚了团队的创造性劳动,本案的审理对本土企业所创作的类似影视作品的保护、传播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