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住村工作组当起农民和经销商调解员

11.09.2014  00:42

人民网乌苏9月10日电 (通讯员 张祖栋 黄明华)“住村干部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干部,一心一意为老百姓着想,为我们几家忙前忙后,比我还着急,我去找经销商多次都没有解决,都想放弃了。万分感激工作组帮我要回了损失,经过此事我也懂得了不能在不熟悉的店买没有种过的品种,懂得农民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法律意识,”9月9日,新疆乌苏市四棵树镇金库克村村民蒋某在得知棉种厂家答应给他的赔偿12000元钱时说。

8月底,乌苏市第五中学驻四棵树镇金库克村“防惠聚”工作组成员看见路边一块地的棉花大面积枯萎,经询问村民得知这是蒋某的棉花。工作组组长主动去找蒋某,问清楚了来龙去脉。四棵树镇金库克村几家村民买了某家农资店的棉花种,这几家农民按时打药、浇水、拔草,认真管理棉花,到了7月,棉花出现了大面积早衰,叶子枯萎,结铃少等现象。种这种品种的棉花且出现大面积枯萎的村民有三家,这三家村民多次去找经销商,经销商都是能拖就拖的态度。

工作组联系棉种经销商实地查看棉花受损情况,让经销商与厂家沟通,让厂家给予赔偿。工作组组长与经销商多次协调,最终厂家答应根据各家受损情况给予一定赔偿,每亩地赔偿300元,三家共赔偿18000元,其中给蒋某赔偿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