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12.02.2015  15:10

  今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我州各级环保部门认真领会,结合去年1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相关要求,今年将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打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据此,巴州环保局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今年打击重点,并出台了《自治州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对全州各类工业园区和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以及钢铁、水泥、棉浆粕、粘胶纤维、化工、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责成企业制定整改计划,依法查处并跟踪督办,及时消除各种环境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