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加快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9.07.2016  05:05

  今年年初,自治区下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作出部署。7月27日,记者从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巴州已下发抓紧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全面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全面建立和实施“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千方百计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和落实“两项补贴”制度,特别是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县市要将“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要统筹建立“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并通过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授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