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招标公告

15.02.2015  16:17

1 、招标条件

    伊犁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已经伊州发改项目[2015]1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信息自动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伊宁县英塔木乡、阿热吾斯坦乡、愉群翁回族乡、吉里于孜镇、霍城县惠远镇,团结渠(桩号14+000~17+832)段长3.832km渠道混凝土衬砌渠系建筑物4座支渠分水闸、3座陡坡、2座交通桥,团结渠南支干渠(桩号0+000~7+787)段长7.787km渠道混凝土衬砌渠系建筑物7座分水闸、6座陡坡;人民渠惠远三道平退水闸(桩号90+200处)改造工程;人民渠北支干(桩号0+000~2+000)段长2.0 km渠道混凝土衬砌渠系建筑物1座分水闸。灌区水情信息化建设(七个管理站的水情安全防范系统、四处水情自动化测报系统建设)。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11个标段。

第一标段:团结渠(桩号14+000~15+900)段1.9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

第二标段:团结渠(桩号15+900~17+832)段1.932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中分水闸4座,农桥2座,陡坡3座。

第三标段:团结渠南支干(桩号0+000~1+900)段1.9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中分水闸2座,陡坡1座。

第四标段:团结渠南支干(桩号1+900~3+800)段1.9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中分水闸2座,陡坡1座。

第五标段:团结渠南支干(桩号3+800~5+700)段1.9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中分水闸2座,陡坡1座。

第六标段:团结渠南支干(桩号5+700~7+787)段2.087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中分水闸1座,陡坡2座。

第七标段:人民渠北支干(桩号0+000~2+000)段2.0km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工程,分水闸1座。

第八标段:人民渠(桩号90+200处)三道平退水闸、泄槽改建工程。

第九标段:灌区水情信息化建设工程。

第十标段:团结渠、团结渠南支干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监理标。

第十一标段:人民渠北支干渠、人民渠惠远镇三道平退水闸、泄槽及灌区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标。

2.3 计划工期: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标段和十、十一标段工期为:2015年3月13日-2015年4月20日,总工期:39天(日历日),第九标段工期为2015年3月21日-2015年4月20日,总工期:31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至八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且具有类似或相近工程的业绩证明。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区外施工企业仅限一级)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过期失效时须另附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者应具有类似或相近工程的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第九标段应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工程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第十、十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且具有类似或相近工程的业绩。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 http://www.xjslt.gov.cn/jsyglc/ztbgg/index.htm

5.2投标保证金:第一、三、四、五、六标段:各3万元/标段;第二、七标段:4万元整/标段;第八、九标段:2万元整/标段,第十标段:4000元整;第十一标段:2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5.3本工程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标段和十、十一标段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法。第九标段为最低评标价法,第一标段发包价为1916097.48元,第二标段发包价为2220651.04 元,第三标段发包价为 1684302.64元,第四标段发包价为 1683512.89元,第五标段发包价为 1653463.78元,第六标段发包价为 1702432.93 元,第七标段发包价为2225215.77 元,第八标段发包价为1186651.25元,第九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161827.12元;第十标段发包价为 24.61万元;第十一标段发包价为12.62万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标段和十、十一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上午10:30时,第九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新疆水利网( http://xjwater.xinjiang.gov.cn )、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伊犁州经济信息网(www.ylei.gov.cn)、伊犁州水利局网(http://www.xjyl.gov.cn)等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

联    系    人:  蔡伊昌                袁卫兵   

联 系 电 话: 13519998099          186099981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婷             

联 系 电 话: 0999-8997327              15894103112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伊犁州水利管理总站

监督电话:0999-8021225              0999-802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