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索工程保证金 乌鲁木齐一包工头绑架会计

28.11.2014  01:05

右手持刀,左手护住右手,把刀放在人质喉咙处。25日16时许,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劳动监察大队二楼会议室,包工头唐某绑架劳务公司财务人员,强行索要本应明年支付的保证金。

最终,唐某被随后赶来的公安民警控制。11月27日,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报了这起绑架案件的经过,目前唐某涉嫌绑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高新区(新市区)劳动监察大队二楼会议室有人持刀绑架一名男子。

侦查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嫌犯唐某正持一把长约10厘米水果刀架在某劳务公司财务人员黎某的脖颈处,与先期到达现场的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民警对峙。

最先到现场的侦查员介绍,唐某挟持黎某坐在会议室西北角,前面是一个椭圆形的会议桌,背后是一排柜子,距离非常小,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制定出了两套方案,先谈,确保嫌疑人和人质两个都安全,第二就是如果谈不下来,尽量稳定唐某的情绪,在谈判中伺机把刀夺下来。

侦查员一边与唐某周旋,一边了解事情经过。26岁的唐某是一个包工头,与乌市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工程协议,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需支付80%的工资,剩下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明年6月支付。

由于唐某经营不善,资金出现亏空,劳务公司担心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便让唐某和20多名农民工一起来到高新区(新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统一领取,钱发完了,唐某却非让对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也支付,遭拒绝后,他便挟持了劳务公司财务人员黎某。

当时,我看到人质手在流血,情绪比较激动,就提出用自己交换人质,唐某没同意。”谈判专家、五大队副大队长陈新说,“当时唐某情绪比较激动,稍不注意,就会危及到人质的生命。

唐某警惕性很强,只让一个人进去,而且必须坐在桌子对面,在谈判过程中,唐某右手持刀,左手护住右手,把刀放在人质喉咙处。

谈判中,唐某又宣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见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领导,陈新与该站工作人员一起给唐某做工作。趁唐某放松警惕,陈新夺下对方手中匕首,和队友一起控制住唐某,成功解救人质。擒获过程只用了五分钟,从谈判到解救人质仅用了半个小时。

经审讯,嫌犯唐某对绑架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青霞 张磊)